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淮府办〔2006〕57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6年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七月三日
2006年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不断提高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2006年全国、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神,结合2006年我市食品安全责任目标,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原则与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坚持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食品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原则,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强化整治效能,努力探索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通过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薄弱环节的整治,有效保障全市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饮食安全,使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专项整治内容
(一)把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食品安全整治作为重中之重,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1.根据我市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食品安全实际状况,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生产环节要突出抓好米、面、醋、豆制品等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流通环节要在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年活动基础上,突出抓好散布在广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商店的整治,严厉打击掺杂使假和经营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及不合格食品,以降价促销等名义面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消费环节要突出小食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等的整治,有效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流向广大农村。
2.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不断健全农村食品供应网络;延伸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到乡镇,全市上下形成广覆盖的监管责任网;强化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聘任、培训和管理,形成有广泛基础的群众监督网。
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市农委、质监、工商、卫生、商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配合。
(二)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