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八十一号)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已经2006年6月29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年6月29日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安徽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
(2006年6月29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根据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全面清理的需要,决定对《
安徽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作如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