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当前救灾保学工作确保学校按期开学的紧急通知
(湘教明电[2006]9号)
各市州教育局:
今年,我省部分地区遭受特大山洪灾害,中小学校损失严重,在特大山洪灾害面前,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员工舍小家、顾大家,使全省教育系统的损失减到了最低限度。现在秋季即将开学,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救灾保学的指示精神,确保9月1日按期开学,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今年我省教育系统的灾情,进一步增强抗灾救灾的责任感、主动性和自觉性,集中一切可以集中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千方百计确保受灾学校9月1日按时开学,确保每一个教师安心上课,确保没有一个学生因灾失学。
二、要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力量,在互助互济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采取措施,积极、迅速开展各项开学准备工作,把责任落实到人,实行领导责任制。要着重做好校园清理、校舍维修、课桌椅配备和教科书、作业本的配置等工作。对于短期内确实不能恢复重建的学校,要采取租借民房、借读、安排到其他学校上课等方式,为受灾学生提供数量充足、安全可靠的学位,确保受灾学生按时入学。
三、要进一步做好受灾学生和教师的救助工作。对受灾教师家庭,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奖励基金会和教育工会要组织慰问,解决教师当前生活困难;对受灾严重家庭的学生,要按照(湘财教[2005]9号)文件的要求,纳入到“两免一补”的范围,同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受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确保学生不因灾辍学。
四、要进一步做好学校卫生保洁和疫病预防工作。对被洪水浸泡过的教室、食堂、宿舍、水井,要联系当地疾控部门,进行彻底的清理、消毒,防止疫病传播。同时做好疫情监测,发现疫情及时上报,确保灾后学校不发生大规模疫情。
五、要进一步做好校舍恢复重建工作。各地要迅速组织力量对学校受灾情况及学校地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并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做好学校灾后重建规划。要多方筹措、统筹安排各项资金。把各级教育救灾资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教育资金安排的危改资金、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捆绑使用,保障校舍恢复重建资金需要。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增强学校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在学校选址、校舍设计、建设质量问题上,要着眼长远、未雨绸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