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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安监发[2006]101号)


各市安监局:
  为认真做好烟花爆竹企业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省局制定了《山东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山东省烟花爆竹企业
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省局决定开展烟花爆竹企业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烟花爆竹企业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按照“政府鼓励、企业自愿、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原则,依据国家和山东省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全面加强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本质安全。
  二、试点范围和目标要求
  开展烟花爆竹企业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的范围包括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
  今年下半年,在全省范围内确定20家生产企业和50家批发企业,进行安全标准化试点,力争年内全部达标,成为安全标准化企业。通过开展试点工作,积累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省的烟花爆竹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
  三、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06年7月25日至8月10日。各市安监局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培训和发动工作,并确定本市的试点企业名单。每个市要确定2-3家批发企业,有生产企业的市再确定1-2家生产企业,并于8月10日前将企业名单报送省局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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