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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市第五中心医院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市第五中心医院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津价医药〔2006〕101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市第五中心医院心内科等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6]77号)收悉。经研究,市第五中心医院新改造病房床位共计47张(其中心内科18张、妇科8张、产科21张),核定其床位费收费标准40.50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自2006年4月3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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