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6年8月22日 深教〔2006〕369号)
现将《“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肖伟峰,联系电话:82105636,传真:82105662)
“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进一步提高广大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按照市预联办《关于转发省委宣传部等五部局〈转发中央宣传部等五部局关于印发“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深预联办〔2006〕15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领导小组,梁北汉副局长任组长,市教育局基教处杨尊政处长任副组长,市教育局机关各有关处室负责人,各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市局直属各学校分管副校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教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检查考核工作,联系人:肖伟峰,联系电话:82105636,传真:82105662。
各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渠道,及时沟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具体抓好组织实施。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市、区两级教育行政、公安交警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基本实现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制度化、宣传形式多样化、宣传内容系统化;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率达100%,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法治观念、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明显增强;深化校车驾驶人及司乘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把校车交通违法率降到最低限度,有效遏制校车超速、超载、超龄“三超”现象发生。
三、实施步骤
(一)2006年8月,正式动员部署。
(二)2006年9月至2006年底,以“关注交通,保护生命”为主题,广泛开展中小学生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