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证一线施工人员安全健康的紧急通知
(冀建质[2005]308号)
各市建设局、房管局、城管(公用)局,各扩权县(市)主管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目前,我省大部分地区进入高温酷暑期,又正值夏季施工高峰期。为做好高温酷暑期间防暑降温工作,确保施工现场一线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夏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各单位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结合 “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的各项活动,进一步深化对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根据夏季安全生产的特点,结合实际,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认真部署,加强事故多发部位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一方平安。要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农民工的身体健康,积极改善农民工的工作、生活环境。以对一线施工人员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完善、落实高温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防范措施,对重点企业、重点现场和重点部位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农民工身体健康
要切实关心在高温天气下坚持施工的广大一线施工人员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和健康,督促企业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加强对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落实每一位工人的防暑降温物品。妥善安排高温期间施工生产工作,各施工单位要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工作班次和工作时间,可以适当提早上午的工作时间和推迟下午的工作时间,尽量避开中午高温作业时间。气温超过38摄氏度时,禁止上午11:00至下午2:30作业,非特殊情况施工不得超过8小时。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轻劳动强度,确保职工休息。如需加班加点的工地,必须配备管理人员跟班作业,施工现场必须配备防暑设施,备有中暑急救药品。
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改善工作居住环境。各施工单位要进一步改善作业区、生活区的通风和降温条件,确保作业人员有一个安全、凉爽的劳动环境,防止因为高温作业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对不宜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要适当调整作业岗位。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加强食堂、宿舍等场所的消毒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和满足防暑降温工作需要。要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