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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我市干部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我市干部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
(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渝价函〔2006〕240号)
市人事局:
你局《关于申请同意干部培训收费标准试行的函》(渝人函[2006]420号)收悉。经请示,同意你局干部培训收费标准暂按相关省市干部培训的收费标准执行, 待我市有关正式文件出台后按正式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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