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废止《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规定>的通知》等7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石建[2005]95号)
市建设行业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双提三效”活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有悖于法律、法规,不适应政策发展的规范性文件精神,我局对2000年以来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规定〉的通知》等7件规范性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石家庄市建设局第三批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OO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石家庄市建设局第三批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规定》的通知(市建[2000]20号) (与新法规规章不相适应)
2、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市级文明工地评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建[2000]2号) (已被新文件代替)
3、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市区建设工程施工投标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建[2000]30号) (已被新文件代替)
4、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建[2000]37号) (已被新文件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