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修订印发石家庄市建设局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石建办〔2005〕145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直属各单位:
石家庄市建设局地震应急预案已修订完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建设局
二00五年八月二十日
石家庄市建设局地震应急预案
为了保证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对破坏性地震的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河北省建设厅《关于修订印发河北省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冀建设〔2001〕11号)及市政府的文件要求,特制定石家庄市建设局地震应急预案。
我市境内破坏性地震预报发布后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本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
一、一般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有关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迅速了解房屋建筑、工程设施、燃气、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破坏情况及规模,及时报告市建设局,并按照我市应急预案立即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将震情、灾情迅速报告省建设厅及市政府,并派救灾工作组赶赴灾区,在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协助当地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二、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市建设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立即开展行动,按照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派工程技术人员或建筑队伍赶赴灾区,协助当地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三、应急反应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市建设局负责立即向震区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了解震情和灾情,并及时向市政府和省建设厅报告;市建设局领导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迅速召开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紧急会议,通报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方案;派出救灾工作组赶赴灾区参加抗震救灾工作。
四、成立石家庄市建设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
组 长:市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市建设局主管局长
市燃气集团董事长
市抗震办主任
成 员:市抗震办、城建处、建管处、村镇处、燃气集团等。
市建设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抗震办,抗震办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