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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市第三中心医院门诊输液椅收费标准的复函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市第三中心医院门诊输液椅收费标准的复函
(津价医药〔2005〕206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市第三中心医院门诊输液椅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5]19号)收悉。鉴于市第三中心医院为方便群众,减轻患者负担,设立了门诊输液室,其条件符合我局《关于规范医院门诊输液椅收费条件的复函》(津价医药[2004]415号)规定,经研究,核定其门诊输液椅收费标准为每人次2元,自2005年6月6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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