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各县(市)区2006年上半年教育经费投入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石政函〔2006〕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
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和省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依法保障教育经费的投入,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按照市政府年初计划安排,由市政府督查室、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于7月17日至25日对各县(市)、区2006年上半年落实教育经费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06年上半年各县(市)、区教育经费投入整体情况较好。多数县(市)、区都能按照年初预算做到了时间过半,经费拨付过半。由于各项经费拨付及时足额,为改善办学条件,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必备条件。
(一)教育事业费预算拨付与使用情况。2006年24个县(市)、区预算总数为205119万元,现已拨付教育103387万元,教育事业费支出为102776万元,占预算的50.1%。拨付较好的县(市)、区有:井陉县60.2%、正定县60%、长安区59.7%、平山县59.6%、矿区54.7%。
(二)公用经费预算与拨付使用情况。2006年24个县(市)、区预算总数为6323万元,已拨付教育为2907万元,占预算数的46%。拨付到学校2577万元,占财政拨付到教育总数的88.7%,拨付比例较高的县(市)、区有平山县100%、灵寿县66.7%、桥东区60%、辛集市53.9%。
(三)城市教育费附加预算、征收与拨付情况。24个县(市)、区2006年预算征收数为13364万元,1-6月份完成征收6696万元,完成比例为50.1%。完成征收任务较好的县(市)、区有裕华区、井陉县、鹿泉市、赵县、元氏县、平山县、深泽县、辛集市。24个县(市)、区征收部分已拨付教育4974万元,占实际征收数的74.3%。桥西区、桥东区、新华区、裕华区、井陉县、鹿泉市、正定县、栾城县、无极县、新乐市、高邑县、平山县、行唐县已将征收部分全部拨付教育。
(四)城市建设维护税预算与拨付情况。2006年24个县(市)、区年初按照7-10%的比例安排预算2418万元,已拨付教育1091万元,占预算的45.1%。征收拨付较好的县(市)、区有桥东区、新华区、矿区、井陉县、正定县、栾城县、深泽县、赵县、元氏县、平山县、灵寿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