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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知荣辱、树新风、创建省级文明行业先进系统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开展丰富的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健康积极覆盖面大影响面广的主题实践活动,全系统继续推行文明优质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深入开展“行风最佳最差单位评议”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全力推进“五支队伍”建设工作。为构建和谐龙江创造良好的环境,树立建设系统的良好形象。
  (四)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是创建文明行业先进系统的基础和前提,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现有基础上扎实深入地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争取有更多的单位晋档升级,使文明行业先进系统创建工作在更高的基础上开展。
  (五)加强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结合建设工作特点,推进职业道德建设,使荣辱观的要求贴近建设工作实际,引导干部职工把“八荣八耻”变为自觉行动。
  (六)加强诚信建设。按照省文明办开展“共铸诚信龙江”活动的部署,继续开展“诚信文明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在窗口单位和执法部门进一步强化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大力推进和发展建设系统“12319”服务热线,努力提高为社会、为群众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四、几点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开展知荣辱、树新风、创建文明行业先进系统活动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摆上日程。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由主要领导负责创建工作,健全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省厅的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创建规划,建立责任机制、考核机制、奖惩机制。同时要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创建工作成果,使全系统创建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使这项活动健康顺利发展。
  (三)紧密联系实际。要积极探索创新活动方式方法,进一步深化活动内容,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要与巩固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相结合,与贯彻《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相结合,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学习党章相结合,与“五支队伍”建设相结合,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相结合,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做到相互促进,共同推进,把创建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四)抓好检查指导。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创建工作方案和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要及时上报给上一级机关,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方案在9月底前报送到省厅文明办。省厅要加强对市(地)创建工作的检查指导,各市(地)要对所辖县(市)的创建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形成全系统创建活动的强势,推动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五、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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