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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静海县医院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复函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静海县医院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复函
(津价医药〔2005〕289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静海县医院病房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5]2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静海县医院病房床位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
新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普通病床293张,床位费22.5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按照患者自愿的原则可收取陪床费,收费标准为10元/床日。
二、
特需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标准单人间22间22张床,床位费150元/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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