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解决执法难问题与规范执法行为并重。检查难、处理难、收缴难、曝光难是多年来一直困扰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问题,要花真功夫、多管齐下,通过完善法规、健全制度、创新方式等措施,有效破解执法难问题,切实提高价格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效果。同时,也要注重规范自身的执法行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大推进依法行政步伐,按照“合法合理、程序正当、权责统一”的要求,梳理执法依据,合理执法尺度,健全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推行价格执法责任制,切实规范价格执法行为。
4、突出重点与兼顾全面并重。相对于日益繁重的价格监督检查任务,监督检查人员力量明显不足。要突出工作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广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影响市场经济体系建设、妨碍公平竞争的问题,党委和政府关心的问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打有威慑力的歼灭战,力争整顿一项,查处一批,规范一片。在突出重点的同时,也要兼顾全面,点面结合,统筹兼顾,不能顾此失彼,挂一漏万,或者只顾眼前,忽视长远,而要总体设计,整体推进,确保价格监督检查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5.抓任务与抓队伍并重。价格监督检查责任重大,要树立“有为才能有位”的思想,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找准定位,坚定信心,奋发有为,做出政府肯定、群众认可的突出工作业绩,巩固和提升自身的地位。而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关键在人,要竭诚尽智,下大力气解决队伍机构、人员编制和执法经费问题,加强培训、引进人才,优化队伍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良、作风过硬,充满昂扬锐气、蓬勃朝气、浩然正气的高素质价格行政执法队伍。
6.治标与治本并重。价格问题错综复杂,整治价格秩序,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既要治标,又要治本。要加大执法力度,树立执法权威,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价格违法行为不仅要进行经济制裁,还要把处理事与处理人相结合,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公开曝光的频次和力度,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切实起到惩一警百的威慑效应。同时,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治本之策,透过现象看本质,揭露矛盾实质,分析深层原因,完善政策制度,改革体制机制,构建价格监管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检查力度,净化投资环境,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
价格监督检查是落实各项价格调控、监管政策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手段,“十一五”期间,价格监督检查要继续坚持服务于经济工作大局,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增强服务效果,坚决惩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为净化投资环境,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做出积极贡献。
--突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和收费问题。继续加强对教育收费的专项整治。“十一五”前二年,配合实施“一费制”和义务教育免费工作,重点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假民办”、“校中校”、“校中班”等乱收费问题的查处和治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及家长经济负担不增加、不反弹。“十一五”中后期,重点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二级学院、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等收费情况进行重点治理整顿;继续加强对医药价格的专项整治,每年集中时间和力量,对部分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医疗机构进行一次拉网式的专项检查。结合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大对涉农医药的监管力度。逐步建立医药机构价格信用档案,规范药品明码标价、医疗服务收费公示制度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制度;加大对电信资费监督检查的力度,严厉打击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法行为;继续推进对物业服务收费的检查,营造和谐社区;适时开展对殉葬收费的监督检查,形成对殉葬收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加大力度,进一步规范涉农价格收费秩序。坚持开展农资和农业生产性费用价格检查。“十一五”前期,每年春耕季节,组织开展农资价格专项检查,每年秋播季节,组织开展农资价格市场巡查,重点加强对化肥、农药、种子等价格的监督检查。“十一五”中后期,分年度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农业用水价格、农村用电价格等农业生产性费检查;继续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结合农村税费改革,重点部署对教育、国土、建设、计生、县乡政府和村委会等部门和单位的检查,惩治农民反映强烈的农村中小学教育、农民建房、农民进城务工等乱收费行为;定期开展农产品价格检查和巡查,每年夏季、秋季农产品收购时节,组织开展粮食、烟叶等农产品收购价格执行情况的检查,保持农产品价格的合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