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羊毛、毛条一般贸易进口关税配额的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按省计委收发室“山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进口配额专用章”上登记顺序随到随办。
(2)国家计委审批下达羊毛、毛条一般贸易进口关税配额后,省计委于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企业。企业经办人员须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省计委经贸流通处办理《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A类)》。
5、羊毛、毛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A类)》的时效和更改
(1)羊毛、毛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A类)》有效期为三个月,到期不能报关进口的,申领到配额的企业须于到期前凭货物提单原件和书面申请报告(附货物提单复印件)到省计委申请延期,经核实后只予以延期一次,延期最长不超过45天。
(2)羊毛、毛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A类)》有效截止日期到2002年12月31日。对12月31日前从始发港出运,需在次年到货的,最终用户须在12月31日前持货物提单原件和正式申请报告(附货物提单复印件)到省计委申请延期,延期不能超过次年2月15日。
(3)进口企业如需更改羊毛、毛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A类)》有关内容时,须在国家规定的配额有效期内向省计委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申明理由,重新办理羊毛、毛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A类)》,更改前的原证交回。配额证中的进口企业名称、进口商、商品名称、配额数量等不能更改。
6、羊毛、毛条一般贸易进口关税配额的交还
最终用户不能在有效期内(包括45天延期)进口或全部进口的,须在到期前将羊毛、毛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A类)》交还省计委经贸流通处。本年度内不再受理其申请,并视情况将其列入违规企业名单。国家计委将未完成量予以收回,并将其汇入配额余量。
7、羊毛、毛条一般贸易关税配额进口执行情况的监管
要求同一般贸易项下粮食、植物油等商品。
8、羊毛、毛条须通过外经贸部公布的指定经营企业进口。
(三)天然橡胶一般贸易进口绝对配额管理规定
天然橡胶进口配额由国家计委实行统一管理,天然橡胶一般贸易进口配额(《天然橡胶进口配额证(A类)》)国家计委委托省计委负责配额分配和发放。凡不符合《
天然橡胶进口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公布的天然橡胶一般贸易进口配额申请资格、具体条件及省里有关规定和要求的申报,省计委不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