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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积极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积极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实施意见
(鲁发改办〔2005〕656号)


委机关各处室、机关服务中心、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4]30号)、省政府《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意见》(鲁政发[2005]83号)、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省级机关资源节约工作的通知》(事管发[2005]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经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省发展改革委系统范围内积极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努力建设节约型文明单位。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建设节约型社会,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各处室、机关服务中心、各二级单位要按照我委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实施意见,积极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增强资源节约的责任感,树立良好的节约消费意识。一是要高度重视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各级领导要起模范带头作用,把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把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和工作业务结合起来,把节约资源和降低消耗体现在工作业务中;三是开展资源节约活动要与转变工作作风结合起来,牢记“两个务必”,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四是开展资源节约活动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每一个人都要树立节约意识,要做到事事不忘资源节约,时时牢记降低消耗,努力使开展资源节约活动收到明显的成效。
  二、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具体要求
  结合省发改委系统的实际情况,广泛开展资源节约“六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
  (一)突出抓好“节约一度电”。办公室、会议室等所有办公区域要做到无人不开空调,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开空调时不开门窗;无人不开灯、自然光线适合办公不开灯,走廊照明灯白天要关闭;计算机、复印机等其他电子办公设备,不用时要关机,并关闭电源,减少用电消耗;尽量减少电梯使用次数,提倡三楼以下不搭乘电梯。
  (二)重点抓好“节约一滴水”。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严禁跑冒滴漏。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自觉做到珍惜一滴水、节约一滴水,做到人走水断流和水的重复利用。
  (三)努力抓好“节约一张纸”。充分利用现代化办公设备,提倡无纸化办公,努力做到在电子文档上修改文稿和利用网络传送文件,减少纸质文件,办公用纸要双面使用,切实减少纸张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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