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武警医学院附属医院病房床位费收费的复函
(津价医药〔2005〕340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武警医院病房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5]245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武警医学院附属医院病房床位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新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六人间12间72张床,床位费27.5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按照患者自愿的原则可收取陪床费,收费标准为10元/床日。
双人间164间328张床,床位费60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
二、上述收费标准自2005年10月15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