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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大发展全省服务业宣传工作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大发展全省服务业宣传工作通知


各市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计委):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服务业的总体要求,按照“十一五” 规划纲要的总体目标、指导方针和战略部署,不断推动全省服务业又快又好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加大发展全省服务业宣传工作的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通过广泛宣传,使全省广大干部群众重新认识服务业,更加重视服务业,加快发展服务业,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拓宽领域、扩大规模、规范市场,进一步提高我省服务业的整体水平和竞争能力。
  二、宣传重点
  结合服务业发展实际,围绕贯彻实施“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发布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围绕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的意见》(鲁发[2005]24号)和《关于振兴服务业的意见》(鲁政发[2004]33号), 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服务业发展是今年经济工作“重中之重”的指示精神,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当地党委政府在发展服务业过程中,思想认识的变化提高,政策措施的制定实施,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等方面的情况,营造发展我省服务业的浓厚舆论氛围。
  (一)加强对“十一五”期间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重要地位和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重大意义的宣传,进一步引起各级各部门对发展服务业的高度重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加强对各地在促进服务业发展中采取优惠政策、措施和做法的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进一步从各地实际出发,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因地制宜,扬长避短,突出特色,制定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良好环境。
  (三)加强服务行业、企业先进典型的宣传,认真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促使各服务行业、企事业单位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扎扎实实地推进我省服务业的发展。
  三、方法步骤
  从5月份开始,各市要组织力量对当地党委政府发展服务业中好的政策、措施和做法及服务行业、企业先进典型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并在地方媒体上有计划地集中进行宣传。之后,各市将本市发展服务业的先进经验整理成3000字左右的材料并推选1-3个服务业先进典型单位的经验材料一式3份于6月 15日之前上报省发改委服务业办公室。8月份,根据各地上报的材料,筛选对全省服务业发展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好经验、好典型,在省级或国家级媒体上进行集中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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