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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山东省车用乙醇汽油加油站改造安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4、当油气浓度高于爆炸下限的40%时,禁止入罐清洗作业。
  5、未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严禁在加油站动火。
  6、清洗油罐前,应在油罐上风向配备两台干粉灭火器(35kg)。
  八、防静电
  1、清罐人员要穿棉工作服及防静电鞋,使用棉抹布,铜或铝制的刷子、桶、撮子、铲子等,不得使用化纤绳索和安全带。
  2、当油气浓度高于爆炸下限的20%时,清罐作业严禁使用压缩空气;禁止使用高压水冲刷罐壁、从油罐顶喷溅或注水。
  3、与油罐相连金属管线应进行金属跨接,胶管与油罐作电气连接,并做好接地。
  4、机械通风机与油罐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九、防工伤
  1、入油罐清洗时,人孔监护人员不能离开,以防油罐附件、工具或其他物件落入罐中伤人。
  2、入油罐清洗时,呼吸器管要有专人看护,以防断气或吸入液体,致人窒息。
  十、其他
  1、有疾病者严禁从事清罐作业。
  2、无关人员不能进行清罐区。
  十一、清洗流程
  1、准备工作
  (1)清洗作业方案是否可行。
  (2)人员和器材是否齐备、可靠。
  (3)复核“进罐安全作业票”手续是否齐备。
  (4)油罐抽底油:用自吸泵(手摇或防爆电机),将带静电导出线胶管伸入油罐底部;将油抽净。
  2、入罐作业
  (l)安全监护员进入作业岗位后,清罐人员可进罐作业。
  当油气浓度(V%)为爆炸下限的1%时,允许不戴呼吸口罩作业,不超过5小时;
  当油气浓度(V%)为爆炸下限的4一25%时,必须戴呼吸口罩作业,不超过10分钟;
  当油气浓度(V%)为爆炸下限的25一40%时,必须由经理批准方可入罐作业,不超过5分钟;
  当油气浓度(V%)为爆炸下限的40%以上时,严禁作业。
  (2)进罐作业人员系安全带和绳索,专职监护员要随时做好应急准备。
  (3)清除油污、锈垢操作
  ①人工用铝铲、铜刷和其他不会产生静电及碰撞火花的器具、专用清洗剂清除罐底和罐壁等处的油污和铁锈。
  ②用加盖的铝桶盛装油污及铁锈,用绳索吊运罐外后,送往环保部门指定地点作无害化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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