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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三峡库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我市已开展的相关工作

  市政府于2005年批准了市市政委编制的《重庆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规划方案》(以下简称《规划方案》)。市水务集团按照《规划方案》编制了主城区唐家沱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今年4月完成了项目初步设计,目前正在进行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同时,市水务集团还对库区17个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进行了研究并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了“半干化+填埋”等处理工艺。6月21日和7月3日,市发展改革委在市水务集团邀请专家讨论的基础上,会同市有关部门对库区污泥处置方案再次进行了深入论证。按可研报告提出的处置方案,17个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投资高达1.7亿元(平均1000万元/座),运行成本高达280元/吨(约折合每吨污水0.28元)。此方案投资规模大,运行成本高,难以有效对接国家政策支持,也与库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符,不具备实施条件,需要进一步深化细化,尤其是要研究建立污泥处置的价格机制,采取更加合理的方式解决污泥处置问题。此外,市市政委、市经委、市林业局等部门对污泥处置也开展了资源化利用的方案研究,经检验,我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除含水率较高外,其他指标均达到了资源化标准,可以用作水泥熟料、火电厂燃煤填充料、替代制砖粘土和土壤肥料等,资源化利用空间较广。

  二、进一步推动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作的意见

  (一)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原则,做好污泥处置工作。按照主城区、远郊区县、小城镇3个区域分类,近期和长远相结合,加大资源化力度。一是主城区,污泥集中、量大,城市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相对较强,按照“干化+填埋+资源化”的工作思路,加快推进污泥干化处置项目建设,同步研究资源化方案。二是远郊区县(自治县、市)城市,按照“资源化+填埋”的工作思路,以填埋方式兜底,推进资源化工作。有一定经济条件的地方,可考虑“半干化+填埋或资源化”的方案。三是小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危险物质、产生量小,应按照“资源化”方案,充分考虑农用、林用方案解决。要按此工作思路,修改完善《规划方案》,作为我市开展污泥处置工作的指导方针。由市市政委负责落实。

  (二)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运行管理,确保规范操作,达标运行。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在积极做好污泥资源化工作的过程中,卫生填埋将是我市区县(自治县、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的兜底方案。因此,要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广垃圾处理场运行较好区县(自治县、市)的成功经验。一方面污水处理厂要确保按设计规范运行,污泥经机械脱水要达到80%以下含水率后出厂;另一方面要制定统一的垃圾填埋操作流程和污泥填埋规范程序,加强技术培训,加强污泥填埋管理,确保垃圾处理场按规范达标运行。由市市政委、市水务集团和市水投集团分别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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