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省管企业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三)检查验收阶段。 “五五”普法结束时,省国资委根据本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统一的验收标准,组织对企业“五五’’普法进行总结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评选“五五”普法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

  五、组织领导与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1、省国资委成立“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汲斌昌副主任任组长,政策法规处、办公室、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宣传与群众工作处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主要负责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对企业的普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宣传推广有关企业的普法经验。

  2、各企业要明确一名领导同志负责“五五”普法工作,并成立相应的“五五”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选配懂业务、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同志负责普法工作。企业内部的法律、宣传、组织人事、纪委、工会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工作,形成各负其责、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各企业的法律事务机构(或企业法律顾问)要积极参加本企业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方案的制定实施工作。

  (二)保障措施

  1、抓骨干,抓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要充分利用企业现有培训条件或借助社会力量,切实加强对骨干的培训,充分发挥骨干的作用,带动整个企业的普法工作。要注意发现、总结和推广普法工作典型,推动面上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2、创新形式,确保效果。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基层职工、家属的生产生活之中。要在生产车间、办公场所、宿舍区等合理布置宣传栏、宣传牌版、横幅,为普法营造良好的氛围。要经常开展法律咨询,举办普法讲座,播放法制音像制品,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自办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现有媒体平台,加强法制栏目建设,宣传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典型,开展准确生动、通俗易懂的法制宣传。要注重实际效果,力戒形式主义。

  3、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一是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包括企业领导班子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论证制度。二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考核制度。省国资委将把学法用法作为“十一五”期间企业领导人员培训纲要的重要内容之一,将依法经营管理作为考核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依据之一。三是企业法律顾问轮训制度。省国资委将组织每两年轮训一遍企业法律顾问,提高企业法律顾问的任职能力。四是学法时间保证制度。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企业法律顾问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能少于40小时。五是普法经费保障制度。普法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列入企业的财务预算,保证普法工作有效运转。六是信息交流制度。各企业要确定普法工作联络员,明确职责和任务,将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普法机构、普法工作进展情况及普法联络员名单,报省国资委普法办公室。省国资委普法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召开普法经验交流会,加强普法信息交流和协调工作。七是工作检查制度。各企业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省国资委普法办公室不定期对企业普法工作进行检查,表扬先进、通报落后。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