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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下半年上海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19.继续推进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建设和课程改革行动计划的实施。组织制定上海市开放实训中心建设总体规划,从专业、地域、人才需求等方面出发,对实训中心建设进行科学合理的设点布局,搭建为社会服务的公共平台,培养职业技能人才。研究颁发开放实训中心评估验收标准,启动首批完成建设的开放实训中心评估验收工作;推进全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建设进度,启动第二批开放实训中心建设工作。确定并实施38门专业教学标准的编制;组织制定并推进中职校“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

  20.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委组织各区县完成本年度市政府实事项目“郊区劳动力三年行动计划”5万人的培训任务。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在上半年完成2万人培训任务的基础上,下半年再完成3万人培训任务,完成对所有培训项目的检查、验收。

  五、大力促进新郊区新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

  21.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九次会议精神和《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的决议》。制订《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郊区新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若干意见》,积极为郊区农村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服务。

  22.促进远郊地区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本市“1966”城镇体系规划,进一步调整和完善郊区农村学校的布局,推进中心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向郊区农村的导入和辐射,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水平。

  23.加大公共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继续执行对远郊地区资助的倾斜政策。继续安排专项经费对郊区教育给予经费资助。

  24.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采取专项培训、教师交流、制定鼓励政策、引导城区优秀教师优秀大学毕业生到郊区农村任教、开辟教师多种培训渠道、加强城区、郊区教育对口支援交流等举措,加强郊区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六、深入推进各项教育改革工作

  25.稳步推进招生考试制度和评价制度的改革。做好中等学校和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公开招生程序,加强招生监督,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规范教育收费,及时稳妥处理和化解招生录取工作的各类矛盾和问题。认真总结2006年试点高校依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经验,做好2006年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情况总结。制定本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初中学生学业评价制度,逐步建立素质教育的导向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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