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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审批办法》的通知

  (三)考察时限。专家小组应在接受任务后10日内完成考察任务,提交考察报告。
  第八条 对作出准予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者颁发加盖山东省农业厅印章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并及时报农业部备案;对作出不予加工许可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 《加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继续从事加工的,持证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重新申请办理《加工许可证》。
  第十条 超出原《加工许可证》规定加工范围的、改变加工地址的(包括异地加工和设立分厂),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加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 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变更名称的,应当申请换发《加工许可证》,填写许可证换发申请表(见附表2)。
  第十二条 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跨省异地生产或者设立分厂应分别在属地省申请办理《加工许可证》。
  第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四条 对加工许可审批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附表1: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申请单位名称 │                  │    机构代码    │      │
├───────┼──────────────────┼───────────┼──────┤
│  地 址   │                  │    邮 编     │      │
├───────┼──────────────────┼───────────┼──────┤
│  E-MAIL  │                  │    传 真     │      │
├───┬───┴──────────┬───────┴───────────┼──────┤
│企业性│              │        成立时间        │      │
│ 质 │              │                   │      │
├───┼───────────┬──┼───────────┬───────┼──────┤
│法人代│           │联系│           │   电话   │      │
│ 表 │           │ 人 │           │       │      │
├───┴───────────┼──┴───────────┴───────┴──────┤
│联营或建分场情况       │                             │
├───────────────┼──┬───────────────────────┬──┤
│   转基因生物原料名称   │  │      原料来源(产地、国别)      │  │
├───────────────┼──┴───────────────────────┴──┤
│   加工产品名称(种类)   │应写出所有系列的详细商品名称,比如:色拉油、调和油、毛油、│
│               │一级大豆油、豆粕等。                   │
├───────┬───────┴──────┬───────────┬──────────┤
│  用  途  │如:食用、饲料加工、加工精品│    标识情况    │标识内容已经审查认可│
│       │油             │           │并加以标识     │
├───────┼──────────────┼───────────┼──────────┤
│  产品流向  │简要说明国内外主要销售地  │   上年度加工量   │          │
├───────┴───┬──────────┴───────────┴──────────┤
│申请单位意见(对材料真│本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可靠,特此声明              │
│   实性的声明)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
│           │年 月 日                             │
├───────────┼─────────────────────────────────┤
│   专家小组意见   │组长签字:                            │
│           │年 月 日                             │
├───────────┼─────────────────────────────────┤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                                 │
│    批意见    │盖章                               │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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