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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实施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方案的通知

  (二)中期目标。到2020年,水域生态环境逐步得到修复,渔业资源衰退和濒危物种数目增加的趋势得到基本遏制;渔业捕捞能力和捕捞产量与渔业资源可承受能力大体相适应;每年增殖重要渔业资源品种的苗种数量达到12亿尾以上;省级以上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达到7个以上;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率达到90%以上。
  (三)远景展望。到本世纪中叶,水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生生物资源实现良性、高效循环利用,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水生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水生生态系统处于整体良好状态,基本实现水生生物资源丰富、水域生态环境优良的奋斗目标。
  三、行动方案
  (一)渔业资源保护与增殖行动
  1. 坚持并不断完善禁渔区和禁渔期制度。根据渔业资源品种的生长规律和生活习性,设立禁渔区和禁渔期,对其产卵群体和补充群体实行重点保护。继续完善长江及湖泊、水库、通江河流等水域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制度。
  2. 加强目录和标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渔业资源定期调查制度,对水域类型、面积、资源及利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或重点调查。适时修订重点保护渔业资源品种名录和重点渔业资源品种最小可捕标准,实施最小网目尺寸制度和幼鱼比例检查制度。制定捕捞渔具准用目录,取缔禁用渔具。调整捕捞作业结构,逐步取缔对渔业资源破坏较大的作业方式和渔具。
  3. 保护水产种质资源。在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和遗传育种价值的水产种质资源主要生长繁育区域建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强化和规范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对已遭破坏的重要渔业资源品种的产卵场,制定并实施重建计划。
  4. 综合运用各种增殖手段。依法、科学地采取人工放流、建设人工鱼巢、种草移螺等方式方法,加大渔业增殖力度,不断扩大渔业增殖品种、数量和范围。
  5. 继续完善捕捞许可证制度。认真执行捕捞许可管理有关规定,根据捕捞量低于资源增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捕捞许可证发放数量,加强对渔船、渔具等的有效监管,强化渔船检验和报废制度,加强渔船安全管理。
  6. 促进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加快渔业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引导捕捞渔民向增养殖业、水产加工流通业、休闲渔业及其他产业转移。建立健全渔民转产转业服务体系,加强对转产转业渔民的专业技能培训,为其提供相关的技术和信息服务。对因实施渔业资源养护措施造成生活困难的部分渔民,当地政府要统筹考虑纳入城镇低保,并采取适当方式给予特别救助,妥善安排好他们的生活。
  (二)生物多样性与濒危物种保护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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