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研究交通运输发展状况,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负责各种交通方式之间发展计划的衔接和重大问题的协调;拟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对交通运输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衔接项目布局,审核交通运输建设重大项目;研究提出交通运输行业专项投资的年度计划;承担省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十二)工业处
  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提出全省工业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对工业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工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点行业、支柱产业中长期规划;衔接平衡行业规划;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按分工负责有关工业重大项目审核工作;负责工业重大项目储备;协调省级重点工业企业集团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发展“三高”(高成长性、高加工度、高附加值)资金的管理工作。
  (十三)高技术产业处
  研究提出全省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衔接平衡高技术产业的发展规划,研究提出重大高技术产业项目,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成套设备的研制开发和示范工程;研究提出引导科技投入的政策,优化配置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推动国民经济新兴产业的形成。管理归口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原“科技三项费”)。
  (十四)社会发展处
  研究全省社会发展战略;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汇总编制全省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各项社会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社会事业专项投资计划,安排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和补助性资金;会同编制高等院校招生计划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指导性计划。
  (十五)经济贸易处
  监测分析省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编制重要商品的储备计划,指导国家粮食、棉花等储备,协调、监督国家和省级重要物资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六)财政金融处
  研究贯彻国家财政金融政策,分析经济和社会发展资金需求状况,提出地方投融资战略和政策建议,指导创业投资企业的发展;编制地方企业债券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股票和其他有价证券发行计划;参与对金融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联系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协调有关工作;承担全省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十七)就业和社会保障处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