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
(六)固定资产投资处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情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调控政策和措施;综合管理全省重大建设项目;负责省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政府性专项资金的综合平衡和管理;安排省财政建设性资金,指导、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和省级公益项目建设;负责研究和制定民间投资政策;研究提出全省城市化建设投资政策和重大项目规划;归口管理全省工程咨询业;承担省“861”行动计划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七)外资利用处
研究省内外资本的动态,监测分析全省利用外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战略,研究协调有关重大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利用外资规划,按照有关规定核准、申报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提出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备选项目;商有关部门拟订除工业领域以外的《安徽省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安排限额以上外商投资重大项目;提出对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结构、用汇的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在境外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承担利用省外资金有关工作。
(八)地区经济处
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发展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做好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工作,参与编制和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规划与环境整治规划;编制全省和区域性农业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研究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循环经济发展的有关工作;按原有渠道负责开发区有关工作。
(九)农村经济处
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大问题,提出发展战略、政策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和组织编制全省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水产、畜牧、农垦等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农业和农村重大建设项目;研究提出全社会水利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
(十)能源办公室
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组织或参与编制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能源开发和节约、对外合作和体制改革等工作,负责审查、上报或核准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建设项目,负责能源项目衔接平衡和管理,协调能源建设等重大问题,管理全省石油储备。
(十一)综合交通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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