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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省政府机关政风评议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省政府机关政风评议工作的通知
(皖政办〔2006〕5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省政府机关政风建设,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努力提高行政效能,省政府决定,2006年继续开展省政府机关政风建设情况民主评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省国家安全厅不参加评议。
  为增强评议结果的可比性,将被评议单位划分为两种类型:
  第一类是与社会和群众联系较为密切,以行政执法、公共服务为主的部门,主要有: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地税局、省环保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等21个单位。
  第二类是以综合管理为主的部门,主要有: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监察厅、省科技厅、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省民委、省人事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旅游局、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国防工办、省外办、省政府法制办、省人防办等24个单位。
  二、评议内容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风建设的若干意见》(皖政〔2000〕4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机关政风评议办法》(皖政办〔2000〕107号),围绕省直机关开展效能建设活动,以改进作风、提升效能为着力点,设置5项评议内容。其中,共性内容3项,个性内容2项。
  共性内容。(1)依法行政。主要是依法行使职权,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政务公开,信用建设等情况。(2)效能建设。主要是创新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推行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失职追究、绩效考评等制度和作风情况。(3)廉政建设。主要是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遵守各项廉政制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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