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赤水河上游重点水资源保护区,划定具体范围,切实加以保护。由省环保局、省水利厅会同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在充分调研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尽快提出赤水河上游重点水资源保护区具体划分方案报省人民政府。今后保护区内原则上不准新建化工类工厂、洗煤厂、造纸厂及其他重污染型企业,独立的硫铁矿等其他污染水环境的矿产资源原则上不准开采。对在赤水河上游我省境内规划兴建的水电站项目,水利部门要暂停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属云南、四川省境内的,由省水利厅负责向长江水利委员会申请协调解决。由省煤管局牵头,会同省环保局等部门,尽快编制《赤水河流域煤炭开发与环境保护规划》,以指导流域内煤炭开发与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通过规划,明确将赤水河上游仁怀市所属的有关乡镇划定为煤炭开采控制区。严格控制控制区内煤炭开发数量和规模,严格审批手续,禁止新上煤炭洗选项目;新上煤炭开采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煤矿瓦斯不得直接向外排放。
(三)妥善处理好仁怀市城镇发展规划与茅台酒厂发展规划的关系。仁怀市城镇发展规划必须围绕茅台酒厂的发展规划来制定、修订和组织实施。要按照国酒茅台生产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要求,合理调整仁怀市城市发展方向,优化城市结构,完善城市功能。要抓紧制定政策措施,将茅台镇生活区向中枢镇转移,引导茅台镇居民向中枢镇搬迁、分流,降低茅台镇人口压力。要根据茅台酒厂的发展规划,编制茅台镇环境保护规划,科学制定中枢、茅台、五马、茅坝等城镇工业发展规划,规范准入标准和程序,严格控制工业发展规模和数量。省建设厅要切实加强对仁怀市城镇发展规划和茅台酒厂发展规划编制及实施的指导、协调、监督,确保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实施的权威性。
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赤水河上游污染治理
(一)限期清理整治流域内企事业单位污染源。仁怀、毕节、金沙、大方4县(市)赤水河流域内现有170多家污染源单位,主要涉及酿造、煤矿、建材等行业。由省环保局负责统一明确赤水河上游污染治理内容和完成时限,遵义市人民政府、毕节地区行署负责对辖区内的污染源单位下达限期治理任务,仁怀市、毕节市、金沙县和大方县人民政府负责监督实施,并依法关闭和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设备,坚决关闭“十五小”企业。
(二)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仁怀、毕节两市要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步伐,并确保设施建成后稳定运行,力争到2007年仁怀市中枢、茅台两镇和毕节市污水和垃圾处理率达到80%。金沙、大方两县要抓紧做好污水和垃圾处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合理调整城乡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城市燃气和农村沼气,逐步取缔城镇经营性燃煤炉灶,力争到2007年仁怀市中枢、茅台两镇80%以上的居民用上清洁能源。仁怀市要采取有效措施,对因乱排乱倒污水、垃圾以及其他固体废物而直接影响赤水河生态环境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尽快制定机动车行驶管理办法,加强城镇机动车管理,大力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结合城镇规划修编和城镇发展方向、建设布局调整,抓紧研究提出解决茅习公路穿越茅台镇的具体改建方案,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