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发挥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科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工作。市科技局要负责制定全市科普工作规划,对科普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统一管理。市科学技术协会作为科普工作的主力军,要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市直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积极参与,共同推进全市科普工作开展。
2、多渠道增加科普投入,加强科普设施建设,改善科普工作手段
各级政府要按照《科普法》有关规定,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逐步增加财政对科普工作的投入。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科普事业,鼓励社会各界和海内外热心科普事业的团体和个人捐赠,条件成熟时建立“石家庄市科普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科普场所和设施是进行科普宣传、开展科普活动、实施科普教育的重要阵地,科普场所和设施建设要纳入市政建设、文化建设的总体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原有10个市级科普教育基地的建设,不断完善服务设施和功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做好新建科普场馆的规划建设工作,在省会规划建设集科普展览、科普教育、科普宣传、学术交流、科技培训、科技信息传播等功能为一体的“石家庄市科普教育活动中心”;继续实施“千米科普画廊工程”,建设传统科普画廊,并在全市范围内建设3-5个大型科普电子画廊,面对公众滚动播放,使其成为科普性、观赏性、公益性为一体的现代化科普宣传阵地。要依托省会高校、科研院所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科技设施,创办科普教育基地,定期向社会公众开放。
3、建立和完善科普工作激励机制,加强科普工作者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精干的、高素质的科普讲师团队伍,定期为市民举办高质量的科普报告会。建立健全科普志愿者队伍,并建立活动制度,发挥他们在科普宣传中的重要作用。对科普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科普理论水平和管理能力,为我市科普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鼓励科普创作,培育科普专兼职作家,每年举行 “石家庄市科普征文大赛”,使之成为发现科普人才、繁荣科普创作的有效途径,推出一批适合青少年、领导干部、企业家、农村致富的高质量的科普精品。
健全科普组织网络,逐步建立起由科普专家、科技工作者、技术能手和科普志愿者组成的专群结合、专兼结合、动态稳定的科普人才队伍,继续开展百名优秀科普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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