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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6〕4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环保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监察厅、工商局、司法厅、安监局制订的《全省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今年是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关键一年,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环保优先方针,紧紧围绕“十一五”环保工作任务,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问题和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为重点,以部门联动和行政稽查为手段,集中整治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打好“十一五”环境执法第一仗,努力遏制污染事故上升势头,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将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动员部署,全面开展整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实行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对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及责任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坚决予以查处,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全省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省监察厅、省工商局、
省司法厅、省安监局 2006年6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国务院七部门《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2006〕74号)要求,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现就2006年继续在全省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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