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签收单
沪工商合格备〔 〕( )号
(提供方):
你单位自行拟定的 合同格式条款于 年 月 日报本局备案,自出具本签收单之日起,视为备案。备案号: 。
如备案的合同格式条款有违反《
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第
六条、第
七条、第
八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本局将书面建议你单位予以修改。
(专用章)
年 月 日
提示:《
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第
十七条:经备案及听证的格式条款,不排除提供方因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附件3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格式条款修改建议书
沪工商合格建〔 〕( )号
(提供方):
你单位的 合同格式条款,其中 违反《
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 的规定。现根据《
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第
十二条规定,建议你单位自收到本建议书之日起十五日之内,对上述条款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格式条款报本局备案。
如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建议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局书面提出举行听证要求,并将回执送(寄)到 ,邮编: ,逾期视作放弃听证权利。联系电话: ,联系人: 。
(专用章)
年 月 日
回 执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 年 月 日制发的沪工商合格建〔 〕( )号修改建议书收悉。现决定要求/放弃听证(如要求听证请将“放弃”两字划去,反之将“要求”划去)。联系人: ,职务: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
提供方: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