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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办法》的通知[失效]


  附件2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签收单

  沪工商合格备〔  〕(  )号

  (提供方):

  你单位自行拟定的      合同格式条款于    年  月  日报本局备案,自出具本签收单之日起,视为备案。备案号:             。

  如备案的合同格式条款有违反《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本局将书面建议你单位予以修改。

(专用章)

年  月  日

  提示:《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第十七条:经备案及听证的格式条款,不排除提供方因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附件3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格式条款修改建议书

  沪工商合格建〔  〕(  )号

  (提供方):

  你单位的                  合同格式条款,其中            违反《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         的规定。现根据《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建议你单位自收到本建议书之日起十五日之内,对上述条款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格式条款报本局备案。

  如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建议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局书面提出举行听证要求,并将回执送(寄)到         ,邮编:    ,逾期视作放弃听证权利。联系电话:      ,联系人:    。

(专用章)

年  月  日

回 执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  年  月  日制发的沪工商合格建〔  〕(  )号修改建议书收悉。现决定要求/放弃听证(如要求听证请将“放弃”两字划去,反之将“要求”划去)。联系人:           ,职务: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

提供方: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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