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销售渠道;
(3)广告申请和发布;
(4)从业人员资质;
(5)个体诊所购销行为。
2.整顿和规范保健食品流通秩序。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处和各分局负责实施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完成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数量、分布、人员、规模、性质和经营品种等数据的收集、分析,建立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数据库。
依据《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加大保健食品广告的整顿工作,实施保健食品广告审批和发布后的市场监测。
3. 整顿和规范化妆品流通秩序。以崇文区、朝阳区、大兴区为重点,各分局组织实施对药店和化妆品专卖店的专项检查,检查覆盖率达到总数的80%。检查重点: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中的疗效宣传、医疗术语和适应症。
4.加强“三品一械”抽验监督,建立快速反应系统。
(1)市场监督处负责改革药品和医疗器械抽验机制,将本市抽验分成监督性抽验和针对性抽验,突出针对性抽验,对个体诊所的抽验,提高靶向性和命中率。制订《药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办法》,建立分局之间联动机制,发现不合格药品上追源头,下查去向,提高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快速反应能力。
组织分局实施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等安全性能高的产品的监督性抽验。
(2)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处负责制订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抽验计划,确定重点抽验品种。组织分局实施辖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性抽验。药品稽查办公室负责抗疲劳类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及祛斑类、抑制螨虫、抑制粉刺类化妆品重点品种的抽检。
(3)药品注册处负责制订药包材的抽验计划,组织分局实施。抽验重点:注射剂使用药包材、成品库和原材料库中的药包材。
(四)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秩序
1.整顿和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秩序。医疗机构要加强药品的采购、储存、处方调配、制剂配制、特殊管理药品管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安全用药等各环节的管理。严格控制配制制剂用原辅料、直接接触制剂包装材料的供应商审计和检验。
各分局负责制订辖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检查重点:
(1)药品采购、入库验收、储存情况;
(2)制剂配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