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四川农村公路发展的实施意见
(川府发[2006]20号 二○○六年七月十九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6]1号)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与交通部签署的《关于落实中央1号文件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意见》的要求,按照全省交通工作会议的部署,现提出加快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统一认识,明确建设任务
1.提高认识。农村公路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十一五”期交通发展的重中之重。加快农村公路发展,有利于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有利于改善农村和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发挥农村公路对干线公路的支撑和集散作用,构建便捷、通畅、安全的交通运输体系,提高公路网整体效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级人民政府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进一步掀起我省农村公路建设新高潮。
2.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指导方针,建立以县为责任主体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体制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运行机制,推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输一体化发展,走科学创新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发展道路,促进农村公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目标和任务。“十一五”期,全省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总投资400亿元。到2010年实现98%的村通公路和90%的乡、50%的建制村通水泥路(油路),基本形成农村公路运输网络,基本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求。具体发展要求是:
(1)通达深度显著提高。以“公路到村”为重点,实施通达工程,提高通达能力,完善公路网络。5年建成通村公路5.3万公里,其中:除三州外基本实现村村通公路,三州实现85%的村通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