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物价局关于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党校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党校:
你校《关于核定宿费收取标准的请示》齐党校呈[2006]3号收悉。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物价局、纠风办《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培训办班收费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财综[2005]165号)规定,经市物价局实际审核,现对你校宿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最高限为:
1、高档房间每人每天50元(3人间)。
2、中档房间每人每天40元(4人间)。
二、学员住宿实行自愿原则,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学员住宿;住宿费应以学员实际住宿天数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