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康华里13号楼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的通知
(津价房地〔2005〕134号)
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康华里13号楼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天津市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你公司在红桥区芥园道承建的康华里13号楼2400建筑平方米框架结构住房的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经审核,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513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单套住房最高销售价格不得超过你公司填报的备案价格。
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