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是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加强和改进国土资源管理,整顿和规范土地、海洋和矿产市场秩序,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厅机关、直属单位和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要求上来,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厅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黄方方任组长,厅党组成员和厅班子领导任副组长,厅机关19个处(室)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单位的“一把手”要亲自抓,并指定一名副职具体抓,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和组织督促检查。广西土地估价师协会、广西矿业权评估协会等行业协会,要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组织会员单位进行学习,制定完善自律和惩戒的相关制度,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根据厅的统一部署,在各自党委(总支、支部)组织领导下,认真开展治理工作。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治理工作,但必需同步完成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海域使用权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等方面的治理任务。
(二)精心组织实施,强化责任分工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和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把中央的精神和各单位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在认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具体办法。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实施方案和管理部门的实际,制定出具体的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各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制定自查自纠办法及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在4月底前上报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治理工作顺利进行,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治理工作,亲自抓,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加强督促。对工作敷衍塞责、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治理工作的全面组织协调和日常督促检查,各单位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参加领导小组督促检查的同时,还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分工,选择和确定若干专题,组织力量开展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具体政策措施。土地出让方面由厅土地利用处负责;矿业权出让方面由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地质勘查处负责;海域使用权出让方面由厅海域管理处负责;土地评估方面由厅土地利用处、广西土地估价师协会负责;矿业权评估由厅矿产资源储量处、广西矿业权评估协会、储量评审中心负责。项目发包方面,土地整理项目由厅耕地保护处和土地整理中心负责;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由厅地质环境处负责,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由广西地质调查局、厅信息中心、广西土地勘测规则院负责。
(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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