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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交通厅关于明确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政策的通知

  注:对装运2只20英尺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的收费,按以上40英尺集装箱车辆收费标准执行。

  四、载货汽车计重通行费收费标准
  (一)计重收费车辆按车辆总质量限认定标准。
  两轴车辆总质量限为17000千克;
  三轴车辆总质量限为27000千克;
  四轴车辆总质量限为37000千克;
  五轴车辆总质量限为43000千克;
  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总质量限为49000千克。
  (二)不超限车辆计重通行费收费标准
  1、高速公路计重费率
  基本费率为0.08元/吨公里。根据实际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以上至49吨的车辆,按0.08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03265元/吨公里的费率计收;车货总质量不足5吨的,按5吨计收;收费金额不足15元的,按15元计收。

┌──────────┬──────────┬────────────┬─────┐
│    类别    │ 车货总质量≤10吨 │10吨<车货总质量≤49吨  │  备注  │
├──────────┼──────────┼────────────┼─────┤
│   高速公路   │0.08元/吨公里(不足5│从0.08元/吨公里线性递减 │     │
│          │  吨按5吨计)   │  到0.03265元/吨公里  │     │
└──────────┴──────────┴────────────┴─────┘

  2、高速公路特大桥(隧道)计重费率
  基本费率为1.5元/吨车次。根据实际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至49吨的车辆按1.5元/吨车次线性递减到0.714元/吨车次计收;车货总质量不足10吨的,按10吨计收。

┌──────────┬──────────┬───────────┬────────┐
│    类别    │ 车货总质量≤10吨 │10吨<车货总质量≤49吨 │   备注   │
├──────────┼──────────┼───────────┼────────┤
│高速公路上单独计费的│1.5元/吨车次(不足10│1.5元/吨车次线性递减到│        │
│  特大桥(隧道)  │  吨按10吨计)  │  0.714元/吨车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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