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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做好2006年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调控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做好2006年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调控工作的通知
(青价格[2006]56号 2006年4月13日)


各市、区物价局、财政局:
  现将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06年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调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价格发〔2006〕61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将我市化肥的厂、销价格规定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我市生产的小尿素出厂、销售价格按省规定执行。即最高出厂价格为每吨1725元,最高零售价格为每吨1980元。
  二、我市生产的磷酸一铵和硫酸钾复合肥的中准出厂价格分别为每吨2100元和1800元,出厂价上浮幅度由10%提高为15%,下浮不限。即其最高出厂价格分别为每吨2415元和2070元。碳酸氢铵仍按青价格〔2005〕17号文件规定的出厂价格、浮动幅度执行,即中准出厂价格为每吨500元,最高出厂价格为每吨5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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