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组织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根据中央宣传部、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由各郊县(区)宣传部门牵头,联合公安交管、教育、司法、安监等部门,把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五五普法”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2006年要突出“关注交通,保护生命”主题,广泛开展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8、改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法。各郊县(区)公安交管部门要通过实施执法告知服务制度,在对外窗口发放宣传资料,展出和播放宣传挂图和光盘,在有条件的交巡警执勤岗(点)展出宣传挂图;加强对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指导,将辖区内交通事故案例汇编成册,提供给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机构及社区、单位、学校等。会同农机部门结合农时特点,采取适合农村特点的有效形式,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其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
9、落实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各郊县(区)公安交管、教育、司法等部门要将《
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普法教育计划;教育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并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有条件的郊县(区)少年宫要建立交通安全知识场景教育基地。
(三)严格交通安全执法,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10、强化公路重点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各郊县(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交通、农机等部门以104、205、312、328国道和239、340省道为重点,采取全线联勤,实行分段承包责任制,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及时查纠交通违法行为,规范路面行车秩序。
11、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的要求,积极整合乡镇公安、交通、农机、安监等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资源,形成交通安全管理合力。规范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兼职交巡警的执法行为;郊县(区)交警大队要实施与乡镇配套,逐步建立交巡警中队,增加管理力量。各郊县(区)公安交管部门要会同安监、交通、农机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顿,重点加大对货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显见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配合组织开展“农机安全乡镇”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交通协管员和农机监理人员的作用,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实行综合治理,建立完善基层农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长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