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制定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各郊县(区)政府要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和“十一五”区县发展规划,在科学、系统地组织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抓紧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城区主要是制定完善城区交通管理规划。到2006年底,所有郊县(区)都要完成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明确“十一五”期间的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
4、大力发展农村客运交通。由各郊县(区)建设、交通主管部门牵头,公安交管部门配合,根据农村道路建设发展实际,鼓励城乡统筹发展公共交通。采取政策优惠、税费减免和市场化运作等方式,扶持农村客运发展,逐步改善农村道路出行条件,推广使用适合农村实际的安全、经济、实用型客车,方便农民出行。2006年底前确保江宁区、六合区通公路行政村和集中居住点班车通达率达95%以上,其他郊县(区)认真规划,分期分批组织实施,确保“十一五”期间,实现符合通达条件的行政村和居民集中居住点的客运班车通达率达100%。
5、完善交通应急处置救援机制。由各郊县(区)安监部门牵头,交通、卫生、公安交管等部门积极配合,建立对重特大交通事故、重大交通阻塞、雨雾冰雪等灾害性天气的联动应急处置和快速救援机制。从现场处置、快速救援、绿色通道、疏导分流等方面建立健全各类预案,积极组织演练,达到各部门应急救援力量的有效合成。各郊县(区)卫生部门、公安交管部门要制定危重伤员应急救援预案,对交通事故重伤员先救治、后付费,不得发生因支付费用而延误重伤员的救治问题,降低交通事故死伤比。各郊县(区)政府要组织领导公安交管、卫生等有关部门要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网络。
(二)构建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网络,大力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6、建立基层交通安全宣传网络。郊县(区)政府要将道路交通秩序和群众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城市、文明乡村的重要内容,列入考核指标,精心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落实各有关部门宣传教育责任。2006年年底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机构在行政村、社区、学校、重点单位和公共场所普遍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重点集镇、行政村和学校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室达80%以上,配置宣传教育的资料和设施。50名以上机动车驾驶人的单位设立兼职交通安全宣传员,设置率达80%以上,每月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个乡镇或街道都有一支兼职交通安全宣传志愿者队伍。郊县(区)交警大队要在县(区)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设立一个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目,宣传交通安全法规,普及交通安全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