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27、制定并颁发《上海市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研究并制订中小学教师成长发展监测评估标准,促进教师的成长发展。做好本市区县之间教育对口合作交流的总结工作。
28、推进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在启动课题资助、文库出版、教育论坛、成果展示、党校轮训等项目基础上,做好指导、检查工作,并组织开展出国培训。依托高校和区县优质资源,建立开放式的名师名校长培养体系。
29、促进建立教师资源联盟。建立上海市教师教育工作小组,统筹教师教育工作。成立教师教育课程审查专家委员会,对教师教育课程的开发和使用进行认证。开展对区县教师进修院校的评估。
30、研究并制定本市中小学校长上岗资格证书的制度,开展校长职级制度与校长上岗资格证书制度相衔接的试点,探索中小学校长分层培训的途径和办法。
九、开展体育卫生艺术科普和语言文字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1、积极开展体育卫生艺术科普工作。组织开展本市学生体育大联赛活动和学生暑期体育健身活动。组织选派学生运动队参加上海市第十三届运动会和全国与国际体育比赛及交流活动。完成本市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的评估工作,配合做好2007年世界特奥会筹备工作。召开“十五”期间上海市学校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暨创建“健康校园”总结表彰大会。举行全国第二届艺术展演上海市艺术竞赛与展演活动,选派艺术队参加教育部组织举办的艺术竞赛活动。完成教育部下达的校园集体舞创编工作任务。举办上海市艺术教育论坛。开展科技类课程与社会科普资源整合试点,开展对上海市科技教育示范学校复评工作。在检查评估区县民防教育工作的基础上,评选上海市民防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32、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定并颁发《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十一五”规划》。学习、宣传《上海市实施〈中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组织对公共场所用字监测和执法检查;开展对杨浦、嘉定、宝山、南汇4区县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会同督导室研制对区县贯彻《实施办法》的督导评估指标。积极推进本市各中小学开展《少儿口语交际》拓展型课程的教学;命名一批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精心组织好第九届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全国第三届语文规范化知识大赛和全国第二届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上海赛区选拔赛等。举办全国大中城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