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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6年下半年区县教育工作补充意见


  5、积极做好新建居民小区配套教学设施支持工作。通过在新建居住区新建学校、举办分校、托管学校、搬迁优质学校等措施实行教育合作交流等方式,输入管理和师资等,满足市民子女对优质教育资源和入学的需求。

  6、加强对农民工子女学校的管理。坚持“两个为主”的原则,逐步扩大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接收农民工子女就读的数量与比例,进一步改善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办学条件,确保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安全、卫生。

  7、做好特殊教育工作。召开上海市中小学随班就读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和推进随班就读工作。

  三、加强高中建设,提升高中办学水平

  8、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新郊区建设,加强对本市高中教育资源统筹,科学规划合理调整高中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推进高中阶段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整体提高高中教育质量。

  9、促进高中教育内涵建设。通过引导学校开展教育改革实验,引导高中学校根据自身优点办出特色;促进学校形成依法自主办学、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做好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年检。编制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实验项目成果集。

  10、切实做好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扩招工作。认真做好新开设内地新疆高中班的金山中学、崇明中学、南汇中学、奉贤中学4所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入学工作。召开内地新疆班、西藏班学生政治思想工作研讨会。

  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11、全面推进二期课程改革。2006年秋季起,高中起始年级全面施行新课程和使用新教材。完成二期课程改革首轮试验总结工作,编制上海市实施二期课程改革白皮书。召开上海市初中实施二期课程改革现场展示会。

  12、完善教材建设制度。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材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教材编写、审查、选用工作。按照国家发改委等文件要求,做好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的工作和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投标试点工作。完成2006年秋季教材审查工作和开展初中音乐学科使用循环教材的试点工作。研制2007学年小学四年级、初中八年级、高二年级学科装备标准。

  13、做好二期课程改革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价工作。开展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价的试点。修订《中小学学生成长记录册》,制订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并做好试行工作。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总结,研制2007年中小学入学和招生考试改革等有关政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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