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省优势非金属菱镁矿、石膏、萤石、石棉、膨润土、凹凸棒石、玻璃硅质原料、水泥石灰岩及严重短缺的铝土矿、盐矿、滑石等矿产进行勘查,引导和鼓励商业性勘查和开发。通过提升技术含量和工艺水平,延长资源产业链,实现新材料技术的产业化。
(三)做好矿山地质工作。按照理论指导、技术优先、探边摸底、外围拓展的方针,搞好矿山地质工作。加强矿山生产过程中的补充勘探,指导科学开采。以白银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为重点,加强攻深找盲,积极开展金川、厂坝、花牛山、大水、窑街、靖远等大中型矿山深部和外围找矿工作。开展共生伴生矿产和尾矿的综合评价、勘查和利用。开展白银、金川、镜铁山、厂坝等矿山环境地质调查及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全面推进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管理,做好矿山关闭和复垦阶段的地质工作。
(四)加强地下水资源勘查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根据全省社会经济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在查清区域地下水资源赋存特征和充分挖掘地下水资源潜力的基础上,加强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研究,提出水资源优化配置方案及相关措施。重点开展陇西黄土覆盖区、西秦岭山间盆地地下水勘查,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价和过量开采与污染的监测。
继续实施严重缺水地区地下水勘查,解决干旱区严重缺水问题。配合全省重大工程项目和城镇化建设,实施水源地勘查评价工作。高度重视城市、重要工业基地和其他重要基础设施所在地水资源供给安全问题,尽快安排和实施应急供水战略后备水源地勘查。实施地热资源勘查与开发,实现兰州、平凉、天水、酒泉、嘉峪关等城市地热资源勘查、开发的新突破。
(五)提高基础地质调查程度。基础地质调查是提高全省国土调查程度的基本手段。在重要成矿区带,系统开展区域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和遥感地质等综合调查,为社会提供有效快捷的地质信息服务。安排重要成矿区带普查前期的1∶5万矿产远景调查和综合研究工作,提高全省区域矿产调查工作程度,为商业性矿产勘查提供后备基地。开展河西走廊农业地质调查,查明和解决重要农业区的生态环境、土地质量、农牧业基础条件等问题,为农业规划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开展兰州、金昌、玉门、敦煌等城市地质调查。
(六)强化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调查监测。我省是地质灾害多发省份,地质环境特别是地质灾害调查监测是减少地质灾害损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基础工作。要确立地质环境调查工作的基础战略地位,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结合贯彻实施《
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