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降低我市汽油价格的通知
(津价商〔2005〕194号)
各区、县物价局,中石化天津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销售华北公司、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汽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5]13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降低汽油价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90号高标准清洁汽油(标准品)零售中准价每吨由4560元调整为4410元,每吨下调150元。其零售价格在零售中准价上浮8%后为每吨4763元。其它品质的汽油价格也相应调整,具体零售价格见附件。
二、各成品油批发企业,凡执行配送制的批零差率为5.5%;未执行配送制的批零差率为6.5%(其中含运杂费1%)。
三、液化气、化肥用重油价格按国家有关规定相应调整。
四、以上价格自2005年5月23日24时起执行。
五、中石化天津石油分公司和中国石油销售华北公司要根据市场需求,积极安排成品油资源,确保市场供应。要加强价格自律,共同承担起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的责任。各级石油公司对零售企业要严格按照批发价供货;各零售企业,不得擅自提高价格或低于国家指导价范围销售。
六、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市场价格的监测,强化对成品油批发、零售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七、中石化天津石油分公司和中国石油销售华北公司,要于5月25日将调价方案出台后的市场供应及价格情况、社会各方面对调价的反映等情况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天津市成品油零售价格表
天 津 市 物 价 局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天津市成品油零售价格表
200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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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 种 │ 中准价格 │ 执行价格 │
│ │ (元/吨) ├───────┬───────┤
│ │ │ (元/吨) │ (元/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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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号高标准清洁汽油 │ 4410 │ 4763 │ 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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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号高标准清洁汽油 │ 4675 │ 5049 │ 3.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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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号高标准清洁汽油 │ 4807 │ 5192 │ 3.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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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号高标准清洁汽油 │ 5939 │ 5335 │ 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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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号柴油 │ 3925 │ 4239 │ 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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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5号柴油 │ 3847 │ 4154 │ 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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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10号柴油 │ 3768 │ 4069 │ 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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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10号柴油 │ 4161 │ 4493 │ 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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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15号柴油 │ 4239 │ 4578 │ 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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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20号柴油 │ 4357 │ 4705 │ 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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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30号柴油 │ 4435 │ 4790 │ 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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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35号柴油 │ 4514 │ 4875 │ 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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