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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7国道海安入港段改建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7国道海安入港段改建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粤国土资(预)函〔2006〕74号)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要求办理207国道海安入港段改建工程用地预审的请示》(湛国土资(规保)〔2005〕16号)收悉。经审查,意见如下:
一、
207国道海安入港段改建工程项目选址你市徐闻县海安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
该项目拟用地11.795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0.3705公顷;未利用地1.4248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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