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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的通知

  (六)林副产品栽培、采集、加工业
  制定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扶持、引导、建立集林副产品栽培、采集、加工等为一体的产业化联合企业集团,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辐射作用和规模效应,使林副产品栽培、采集、加工由独立分散经营向“公司加基地,基地联农户”的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方向发展,走产业化经营之路,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林副产品栽培、采集、加工水平和整体效益。
  1.果品加工。依靠先进的科技手段,依托经济林基地,提高产品质量,打造绿色品牌,重点发展杏仁、沙棘、葡萄酒、果汁四大系列产品开发。2010年,全区果品年加工能力达到110万吨。
  2.森林食品采集加工业。林区发展绿色食品具有得天独厚的生态优势和资源优势,要积极发展天然无污染的山野菜、山野果、食用菌等森林绿色食品加工业,制定优惠政策,加大人工培育山野菜、山野果、食用菌的力度,杜绝毁灭性和掠夺性开发,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积极开展森林绿色食品标志认证,尽快将产品推向市场。2010年,全区森林绿色食品年加工能力达到1800万公斤。
  3.中草药种植与开发。中草药种植与开发以肉苁蓉、锁阳、甘草、麻黄等为主。严格保护现有梭梭和白刺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天然肉苁蓉、锁阳资源,严禁掠夺性开发;积极扩大人工梭梭林和肉苁蓉人工栽培面积,不断研究和改进人工栽培技术,提高人工栽培的成功率。合理开发利用天然甘草和麻黄资源,严禁乱采滥挖,稳步发展甘草和麻黄人工种植,提高单位面积产量。2010年,全区中草药采集种植基地建设规模达到1700万亩,中草药产量达到9000万公斤。
  4.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与开发利用。依据自然资源条件,积极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基地。森林特色养殖主要发展马鹿、山鸡、梅花鹿、北极狐、水貂等,通过科学饲养,不断扩大养殖规模。2010年,全区林业特色养殖业基地建设规模达到900万头(只),其中马鹿饲养规模达到3.8万头。
  积极开发利用人工驯养繁殖野生动物脏器、骨血等资源,发展生物制药、保健品。搞好人工驯养繁殖野生动物肉类加工、特种动物皮张加工。积极发展林业生物技术,加快基因工程、细胞工程、酶工程等新技术在林业产业发展中的应用步伐,提高产品深加工、精加工的科技含量,从而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四、林业产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把林业产业当作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制定与林业产业特点相适应的、切实可行的能够充分体现扶持和保护林业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为林业产业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确保林业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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