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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的通知

  但是,就总体而言,我区的林业产业仍处于小规模、低效益的发展阶段,与全区生态建设快速发展的大形势不相适应,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森林资源总量不足,人工林可采资源十分有限,木材供需矛盾突出;二是林产工业尚未形成规模,缺乏有辐射带动力的龙头企业和有竞争力的拳头产品;三是科技含量低,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经济效益差;四是林业产业建设融资渠道不畅,资本、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投向林业产业的相对较少;五是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滞后,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六是林业产业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不健全,不利于林业产业的发展。
  当前,我区林业产业正面临着千载难逢的良好发展机遇。一是两个《决定》都把“建成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作为林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之一,强调要调整和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步伐,为林业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二是我区林业生态建设持续、快速发展,森林资源稳步增长,为林业产业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三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林产品及森林多功能的需求持续快速增长,为林业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四是非公有制林业经济的迅速崛起,为林业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五是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全球化为林业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林业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思路及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机遇,坚持不懈地把生态建设作为我区最大的基础建设,按照两个《决定》的要求,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以六大林业重点工程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和现代科技为支撑,以优化结构、发展精深加工为突破口,着力提升林业产业层次,逐步建立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对森林及其产品日益增长的多种需求,为建设祖国北方重要的生态防线提供强有力的经济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生态效益优先。
  2.坚持保护与建设并重,保护优先。
  3.坚持以森林资源培育为基础,科学经营,合理开发,永续利用。
  4.坚持因地制宜,发挥区域优势,培育地方特色主导产业,实施名牌战略,创建林业绿色品牌。
  5.坚持市场运作,依靠社会力量兴办林业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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