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渝交委法〔2006〕21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交通局(委),委属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保障国家建设资金有效使用,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制定了《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保障国家建设资金有效使用,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公路建设遵循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确保质量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培育“政府监督、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内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公路。

  第四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可以聘请技术专家或群众代表参与监督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