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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宏愿花园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宏愿花园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的通知》(发布日期:2005年9月19日 实施日期:2005年9月19日)废止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宏愿花园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的通知
(津价房地〔2004〕199号)


天津市塘沽区房地产开发公司:
  你公司《关于宏愿花园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天津市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你公司在塘沽区闸南路西侧承建的宏愿花园22457建筑平方米砖混结构住房的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经审核,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170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并于10日内填写《天津市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登记表》报市物价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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